关于第66814708号“爱集微 IJIWEI.CO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爱集微 IJIWEI.COM及图 66814708

阅读:168341 2025-06-1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爱集微咨询(厦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嘉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814708号“爱集微 IJIWEI.COM”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我局已作出撤销决定,决定第33775475号“IJIWE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

  申请人:爱集微咨询(厦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嘉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814708号“爱集微 IJIWEI.COM”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我局已作出撤销决定,决定第33775475号“IJIWE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见第1838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

  2、我局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第54793021号“IJIWE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现已生效(见第1937期《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撤销,引证商标二已无效宣告,不再构成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与第2698970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文字构成、呼叫、表达含义方面存在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6月10日

本文《关于第66814708号“爱集微 IJIWEI.CO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爱集微 IJIWEI.COM及图 66814708》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05889.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