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YACHT CLUB DE MONACO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817103号“YCM YACHT CLUB DE MONAC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国际注册第1036416号“YACHT CLUB DE MONACO”商标(第18类、第25类、第35类、第41类)、国际注册第1036419号“YACHT CLUB DE MONACO”商标(第18类、第25类、第35类、第41类)、国际注册第1036422号“YCM”商标(第18类、第25类、第35类、第41类)注册人已变更为YACHT CLUB DE MONACO,即本案申请人。前述引证商标注册人地址已变更为Quai Louis II, MC-98000 Principauté de Monaco,与申请商标注册人地址一致。据此,申请商标与前述各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8,25复审商品和第35,41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