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株式会社爱茉莉太平洋
委托代理人:广州鸿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视域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被申请人:伍卫东)
申请人于2021年7月5日对第4558223号“雪花秀”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经撤销复审程序予以撤销,该撤销复审决定已生效。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