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昆明醉度若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叮咚知多多(河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64212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633992号图形商标经我局核准予以注销,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07日
申请人:昆明醉度若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叮咚知多多(河南)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64212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633992号图形商标经我局核准予以注销,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