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75387881号“二维世界”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二维世界 75387881

阅读:101323 2024-11-2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仁和全域(上海)大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樟树市铭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5387881号“二维世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二维世界”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692220号“二+世界”商标、第32405867号“二人世界”商标在文字构…

  申请人:仁和全域(上海)大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樟树市铭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5387881号“二维世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二维世界”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692220号“二+世界”商标、第32405867号“二人世界”商标在文字构成、含义等方面差异明显,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本文《关于第75387881号“二维世界”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二维世界 75387881》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86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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