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玥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0914121号“SUNBELT SEM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外文“SUNBELT SEMI”及图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050274号、第67130143号在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