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玉环三田汽车摩擦工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诚联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8946460号“ZST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1388、6566112号商标相比较,其显著识别部分文字不同,整体均尚可区分,故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