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999535号“FXT 阜兴科技 FUXING TECHNOLOGIE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FXT 阜兴科技 FUXING TECHNOLOGIES及图 63999535

阅读:115831 2023-04-1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安徽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999535号“FXT 阜兴科技 FUXING TECHNOLOGIE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893159号“阜兴”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22年…

  申请人:安徽阜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999535号“FXT 阜兴科技 FUXING TECHNOLOGIE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893159号“阜兴”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22年11月11日已被我局以撤三字(2022)第W086548号决定予以撤销,引证商标一的所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复审申请,上述决定已生效,撤销事宜刊登于第1834期《商标公告》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我局撤销,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913635号“生肖福星 12 FUXING.COM”商标、第60373258号“FUXING”商标、第60376633号“FUXING 辅星电子”商标(以下分别称为引证商标二、三、四)在构成要素和整体外观等方面有所区别,上述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4月18日

本文《关于第63999535号“FXT 阜兴科技 FUXING TECHNOLOGIE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FXT 阜兴科技 FUXING TECHNOLOGIES及图 63999535》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71465.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