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5824275号“新澄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新澄星 65824275

阅读:31952 2023-06-05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橙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824275号“新澄星”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49819号“澄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至本案申请人(见第1836期《商标公告》),引证商标…

  申请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橙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824275号“新澄星”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49819号“澄星”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至本案申请人(见第1836期《商标公告》),引证商标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6月05日

本文《关于第65824275号“新澄星”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新澄星 65824275》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70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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