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麦迪(广州)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冠标(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806897号“麦穗日日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纯汉字商标“麦穗日日康”,并非固定词汇组合,具有一定独创性,指定使用在医疗护理等服务上,相关公众可以将其作为商标进行识别,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申请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