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331836号“HOBB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627904号图形商标、第22703803号“H”商标、第11828494号“M”商标、第26304386号图形商标在构成要素、含义及视觉效果上均存在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