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乐星文化艺术(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誉普庆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877446号“弦上莫奈MONET CHAMBER MUSI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86093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所有人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注销日期为2019年9月29日,第1980436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所有人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注销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
经复审认为,引证商标一、二所有人注销均已满三年,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权利义务承受主体,鉴于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