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PAT MCGRATH COSMETICS LLC
委托代理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542984H2号“PM 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811749号“PML”商标、第18412507号“佐美国际Zuo Mei及图”商标、国际注册第1257463号“DOLCE&GABBANA及图”商标经撤销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程序决定予以撤销,且该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商标公告》第1834、1842、1857期上,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 鉴于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的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故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