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一: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异议人二:立邦油漆(香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梅菲特(北京)涂料有限公司
异议人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立邦油漆(香港)有限公司对被异议人梅菲特(北京)涂料有限公司经我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1629期《商标公告》第32053986号“都芳刷新”商标提出异议,我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受理。被异议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理由及事实,经审查,我局认为:
被异议商标“都芳刷新”指定使用于第2类“着色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等商品上。 异议人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9211435号“刷新好师傅”、第9206477号“刷新生活”、第9206476号“刷新生活网”及第9206478号“刷新网”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类的“染料;油漆;食用色素;天然树脂”等。虽然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有一定区别、整体外观对比尚可区分,若共存于市场上应不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案中,异议人请求认定其第10401797号“立邦刷新服务”商标为“粉饰;室内外油漆”服务上的驰名商标,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及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证据不足。 异议人立邦油漆(香港)有限公司引证在先注册的第10396474号“立邦刷新家”、第10401796号“立邦刷新服务”、第20912448号“立邦为你刷新生活”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类的“油漆;清漆;染料;印刷油墨”等。虽然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部分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及消费对象等基本相同,属于类似商品。但双方商标文字构成有一定区别、整体外观对比尚可区分,若共存于市场上应不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故双方商标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本案中,异议人请求认定其第10401797号“刷新服务”商标为“粉饰;室内外油漆”服务上的驰名商标,证据不足。异议人另称被异议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及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证据不足。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第32053986号“都芳刷新”商标准予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