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阅读:118742 2023-06-01 17:43: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五二九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息将与商标代理业务相关联,即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能够提交商标代理业务,签名并承担法律责任;非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能提交商标代理业务,不能在商标申请书上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五二九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息将与商标代理业务相关联,即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能够提交商标代理业务,签名并承担法律责任;非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能提交商标代理业务,不能在商标申请书上签名。对于非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提交商标代理业务的,商标局不予接收。

  二、对于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商标代理机构无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商标局将注销其备案。

  上述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另行办理新备案,可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代理机构备案申请”栏目,选择“曾备案代理机构备案”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在新备案审核通过后,可提交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办理新备案时有未办结代理业务的,新备案审核通过后仍可继续办理原未办结业务,原数字证书继续有效。

商标局 

2023年6月1日 

本文《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5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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