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由中国版权杂志社主办的《中国版权》共享课堂——长短视频纠纷调解与赔偿问题探讨活动在北京成功举办。现场,同步举办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的签约仪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宝林,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成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范继红,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万勇,同方知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宏伟,北京信用学会会长、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石新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研究部(培训部)主任赵香,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科数部副总经理赵洪,同方知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宏,同方知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数据要素与数字出版中心总经理谢磊,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茂成,北京斐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晓宇,《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周刊主编赵新乐以及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谢琳,阿里巴巴智能信息、智能互联事业群法务总监刘佳欣,阿里巴巴法务专家郁沛雅等业界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共百余人出席活动。本次活动由中国版权杂志社社长、总编辑李劼主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宝林在致辞中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了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等相关重大任务,这些都和版权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为版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他表示,此次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立足国家战略需求,整合优势资源,服务文化繁荣发展,服务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一方面本期共享课堂聚焦“长短视频纠纷调解与赔偿问题”,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学者以及产业同仁立足理论前沿和实践经验,深入剖析长短视频纠纷的核心症结所在,为构建共治共享的版权生态提供宝贵的思路和智慧。另一方面,版权中心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的框架性协议,通过“版权+技术”的强强联合与深度融合,将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国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成富在致辞中表示,着眼于当前新环境、新要求、新定位,我们深刻认识到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版权是创新生态的基石,而安全可信的技术则是连接二者的桥梁。如何在数智时代更好地运用技术手段,既激发创新活力,又保障各方的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在推动科技成果与国家需求、市场需求相结合的方面,同方探索出了一条独特的路径。他提出,期待通过双方的深度合作,推动前沿技术深度赋能版权保护场景,共同构建“以文评文”的学术评价模式,把学术成果的内容质量,尤其是创新水平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甄选、激励真正具有创新性的学术成果,为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更加有力、科学的评价体系支撑,合力打造技术适配制度、制度保障创新的典范,共同为国家构建健康、有序的数字文化生态贡献智慧与力量。
随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举行了签约仪式,双方将重点围绕推进版权与数字创意赋能新质生产力、开展数智时代版权前沿课题研究、为垂类大模型建设提供版权保障、探索版权赋能的学术评价体系创新等四个方面展开深度合作。此举是双方深化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共同探索人工智能时代的版权制度完善与数据生态建设的切实可行创新路径,为版权保护与服务激发新活力、构建新范式。
在主题发言环节,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以“基于视频行业创新生态的长短视频版权治理与合作机制构建”为题,基于创新生态理论,从系统性、动态性、协同性、开放性等特征切入,深入剖析了构建视频行业创新生态的重要性。针对长短视频版权治理的突出问题,他提出应统筹运用“技术+法律”治理思路,秉持利益平衡原则,建立健全版权授权(许可)合作机制,形成合作共赢、共荣共生的创新生态,推动视听行业实现良性循环和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万勇聚焦“著作权法中法定赔偿的计算单位”主题,系统梳理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个案标准、作品标准、侵权行为标准、权利标准等多种计算标准,指出以“作品标准”作为法定赔偿计算单位,既符合法定赔偿制度的功能设定,也为司法裁判提供了有效指导。此外,他从宏观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化视角切入,提出通过强化举证责任、完善证据披露义务以及创新多元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推动程序法与实体法形成制度合力,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难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以“版权侵权中平台责任与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为题,从惩罚性赔偿中“故意”“情节严重”等构成要件入手,结合现有司法实践及适用情形,系统分析了当前短视频平台在适用惩罚性赔偿时面临的难题。她提出,以往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典型场景是直接侵权,特别是以侵权为业等恶意程度较为明显的情形。将该规则适用到网络平台的帮助侵权领域,应立足产业现实基础,严格把握适用要件、依法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充分考虑司法个案裁判对于行业发展的长效指引效果。
北京信用学会会长、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石新中聚焦“信用机制与版权治理”主题,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信用机制正成为与法治并行的重要治理工具。信用机制在调节范围、主导方向、评价对象、调节手段、施加影响的主体、调节成本与调节效果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其覆盖范围不仅包括违法行为,更延伸至守约、遵守社会基本道德等层面;不仅强调约束惩戒,更注重守信激励;不仅评价单一行为,更着眼于主体长期形成的信用人格。他建议,将信用机制深度融入版权治理,应推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嵌入信用条款,实现法信融合;针对版权领域的侵权、滥用、违约等失信行为,以及激励创作的需求,应建立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与响应体系;同时,构建和完善守信激励机制,激发创作活力,推动构建诚实守信的版权生态。
圆桌讨论环节由《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版权周刊主编赵新乐主持,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北京信用学会会长、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石新中,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茂成,北京斐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晓宇,产业代表谢琳、郁沛雅等六位嘉宾,围绕“数智时代视听作品版权保护的法律与信用协同治理新路径”主题展开深度交流。冯晓青表示个案审理需注重证据认定与责任划分,应量化平台合理注意义务,完善相关法律以增强预见性,建议通过和解优先方式化解纠纷,平衡创作保护与传播创新。石新中聚焦信用机制融入调解,提出调解能避免诉讼、仲裁对合作关系的破坏。他建议将信用机制融入调解的全过程,结合技术、法律与信用三重力量,推动长短视频从矛盾化解走向诚信合作。孙茂成认为长短视频立场之间界限模糊,平台间存在商务合作基础,矛盾多体现在个案诉讼中,建议双方加强面对面沟通,坦诚交流诉求与困难,而非仅依赖维权对峙,以实现产业格局优化。朱晓宇表示对抗互诉、高额索赔没有未来,只有互信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版权保护。技术层面相关主管部门、权威机构可以协助权利人和平台搭建安全可靠的作品样本库,制定合理侵权内容筛选标准,为平台主动过滤拦截侵权内容提供可能,也要考虑版权治理的成本分担。平台应当考虑在依法履行通知—删除义务的同时,为确有需要的权利人提供更高质效的版权保护服务,构建权利人与平台互信共治机制。谢琳基于产业实践表示,版权治理非一方之责,需凝聚产业共识,呼吁各方以开放的姿态,通过共创、共治、共建、共担、共享,构建高效的版权保护机制,推动产业健康发展。郁沛雅表示,高额赔偿并非治理侵权的根本途径,建议通过更明确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审慎认定侵权要件,准确理解和适用避风港规则,为权利人和平台之间搭建更完善的互信互利的纠纷解决渠道,从而实现产业繁荣发展。此次圆桌讨论达成普遍共识:对抗性纠纷并非产业发展的未来,合作共赢才是根本出路。未来需构建涵盖法律、技术、信用等多元共治体系,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与信任构建,共同推动长短视频版权治理从“博弈”走向“共赢”。
活动最后,中国版权杂志社社长、总编辑李劼表示,作为中国版权杂志社倾力打造的品牌活动,本期《中国版权》共享课堂着重在版权细分领域开展专业研讨,聚焦长剧与短剧版权纠纷处理、权利界定等核心议题,持续加强版权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未来,《中国版权》共享课堂将继续秉持"传播版权理念、护航创新发展"宗旨,立足版权实践、服务国家战略,聚焦服务文化强国、版权强国建设,搭建高端行业对话平台,不断策划和推出新的活动选题,为中国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期统筹/审读 | 李劼
本期撰文 | 王霖
本期校对 | 郑晓红 李冉
本期排版 | 杜佳男
本期视觉 | 白雅坤
视频制作 | 董平
本期摄影 | 黄星华 董平 詹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