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美嘉标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7592071号“美标E家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96343号“花之韵HUAZHIYUN及图”商标、第11373172号“伊佩姿APICE及图”商标、第14550244号“天夏TIANXIA及图”商标、第32225086号“仙迪SANDY及图”商标、第15670077号“世纪家纺CENTURY HOME TEXTILE及图”商标整体差异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