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注册第G1610940号“CLEARMIN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CLEARMIND G1610940

阅读:22951 2022-11-20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CLEARMIND BIOMEDICAL,INC.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10940号“CLEARMIN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通知书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605518号商标经审查决定驳回注册申请,该决定现已生效,申…

  申请人:CLEARMIND BIOMEDICAL,INC.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610940号“CLEARMIN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通知书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605518号商标经审查决定驳回注册申请,该决定现已生效,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20日

本文《关于国际注册第G1610940号“CLEARMIN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CLEARMIND G1610940》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144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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