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三江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9166615号“ID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本案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916380号“关怀爱滋 AIDS concer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因期满未续展注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第19097358号“IDSME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撤销,申请商标与两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