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STRETCHLINE INTELLECTUAL PROPERTIES LIMITED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25类第1602635号“STRETCHLIN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国际注册第1099080号商标因商标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与该商标已无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