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马里奥特环球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53395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839354号“m”商标、第8231083号“m METRO park 维景及图”商标、第5014903号“m及图”商标、第9420696号“m”商标在构成要素、视觉效果上有所不同,整体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