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诺誓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677770号“LOVE ROSEONL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738434号“LOVE ROSEONL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995971号“ROSEONL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的商标注册人名义已经变更为诺誓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已经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2号院1号楼商业部分3层13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的权利人已经归于同一主体,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已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2、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826115号“有责任的生活 L.O.V.E RESPONSIBLELIF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决定撤销其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所涉及的撤销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故引证商标三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