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被授予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阅读:66051 2015-05-08 14:27:00 来源: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作者: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概述
本网讯 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本网讯 近日,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命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等来自全国38个行业(领域)的1442个青年集体为“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版权登记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公共服务职能的核心业务和基础性工作,中心高度重视版权登记大厅的建设,努力把大厅打造成服务广大著作权人和展现国家版权公共服务形象的重要窗口。在版权登记大厅被授予2009-2010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后,中心进一步加强大厅各方面软硬件建设,力争使大厅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版权登记大厅坚持以“青年文明号”标准严格要求,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凝聚青年、团结青年的重要载体,带领青年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版权登记大厅的青年职工始终坚持“以著作权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以良好的服务态度、扎实的专业知识、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优秀的职业操守,为海内外登记申请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版权登记受理、查询、发证、缴费“一站式”窗口服务,用他们的青春、智慧和汗水展示了国家版权公共服务良好风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是我中心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又一硕果,也是对中心“青年文明号”工作的高度肯定。 中心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两带头、双争创”行动等主题,提升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感召力,使青年文明号成为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面青春旗帜。

关键词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版权中心 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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