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湖州男生女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平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5394309号“男生女生 HEYLAD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985892号商标因注册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49958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撤销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664317号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