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高亢) 记者15日从国家数据局获悉,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围绕7方面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试验。 有关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局15日于北京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建设思路、试验重点:上海提出将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创新协同、场景开放,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优势互补,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江苏表示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实践路径,赋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浙江提出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深化企业、人才、市场、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广东表示将落实区域重大战略、立足区位优势,深化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方面新探索。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方面保障各试验任务按期推进、落地见效,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发展经验,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打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支持相关地方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上勇挑大梁,力争形成地区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促进高质量发展。
本文《天津等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推出158项改革举措》的素材转载自网络,涉及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文中引用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可能存在侵权或其他法律风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进行修改或删除。本文内容仅为传递节日祝福、法律知识、新闻动态和企业管理经验之目的,仅供参考。我们尊重作者的观点或立场,但其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本单位/网站的认可,也不构成本单位/网站的意见或立场。
本文内容不构成任何法律、商业或其他专业意见。对于本文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本单位/网站不作任何保证,也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内容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信息仅供参考,不应作为具体法律建议或商业决策的唯一依据。用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专业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或决策。
尽管我们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或时效性,也不承担对其内容进行甄别的义务。对于因使用本网站内容而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应谨慎考虑并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