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84645927号“TSH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TSHE及图 84645927

阅读:139060 2025-12-31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刘建忠 委托代理人:河南和立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4645927号“TSH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940831号“TSHE.COM”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审理程序中被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

  申请人:刘建忠

  委托代理人:河南和立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4645927号“TSH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940831号“TSHE.COM”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审理程序中被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撤销而无效,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72940号图形商标、第31557656A号图形商标、第3516917号图形商标、第7702128号“海东青 HDQ及图”商标、第3516934号图形商标、第5438503号“康韵kangyu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三、四、五、六、七)在元素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四、五、六、七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1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84645927号“TSH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TSHE及图 84645927》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38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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