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小红
委托代理人:专注商标代理(河北雄安)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贵州民族酒业集团民族求实酒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4年08月28日对第47068492号“求实”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6年1月17日向我局提交《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撤回其对争议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申请。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