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4386768号“纽巴伦宝利”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纽巴伦宝利 14386768

阅读:123452 2026-04-0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纽巴仑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原撤销被申请人:广州市荔湾区多利多鞋业) 申请人因第14386768号“纽巴伦宝利”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5]第Y013508号决定,于2025年05月06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纽巴仑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原撤销被申请人:广州市荔湾区多利多鞋业)

  

  申请人因第14386768号“纽巴伦宝利”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5]第Y013508号决定,于2025年05月06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由广州市荔湾区多利多鞋业于2014年4月16日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25类“上衣”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期至2025年6月6日。经我局核准,复审商标转让至广州纽巴仑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转让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6日。本案审理之时,复审商标期满未续展。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4月03日

关键词
商标评审 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14386768号“纽巴伦宝利”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纽巴伦宝利 14386768》发表链接: https://www.yingwu.net/news/235935.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