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贵州情景最藏酒业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厨厨(舟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利辛醇心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鼎鑫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8639319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3995125号、第71025262号、第70704054号、第75594874号商标均转让至贵州情景最藏酒业有限公司名下,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不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6年05月06日